刚买新房后降价80万业主怒斥开发商 网友态度亮了

2020-11-11 09:46:10

近日,山东青岛部分业主反映,青岛一在建楼盘突然降价,买的时候是一个价格,买了几天后房价降了,跟业主买的时候比起来降了近80万,降幅太大,此举引起已购房业主们的不满。

业主怒斥开发商,某先生表示:“挣这点钱一下子全赔光,那我几年都白干了,我的诉求就是把我的钱退了,他爱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,不关我事”。

某女士表示:“差距太大了,一个房子就在三四十万,有些是七八十万”。

从上图我们不难看出,该楼盘房屋属于大户型,面积普遍在120多平米,房子总价在140万、150多万,突然降价几十万,业主心里肯定不好受。

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:卖什么价格和咱有什么关系吗?说句不恰当的,我们今天把房子白送,我送给这位,跟你有什么关系吗?

对于此事,网友评论一边倒,纷纷表示:支持开发商。

网友认为:“业主在无理取闹,过于太贪心”,“商品房是商品,商品涨跌很正常,供销关系变化时,必然影响价格”,“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一个卖一个买,价钱合适,你情我愿”,“购房和买股票是一个道理,有风险存在,总会有人被套牢”,“再买一套房均衡一下亏损”,“没买房之前希望是白菜价,买了房之后希望是金砖价”。

但也有少数网友对业主表示理解,涨价皆大欢喜,降价了买房的人心理上接受不了很正常,毕竟买房才过几天就降价80万,几天亏损80万,换谁都会不好受,如果时间长一点还好受些。将心比心,如果是你自己遇上降价这事,你心里想必也会很难受。

有网友认为买卖必须有规矩,卖高卖低必须守法守规,遵民意遵道德,开发商不能想卖多高卖多高,想卖多低卖多低,不尊民意就是不尊重市场,这种行为需要有人管。

从法律上讲,房子降价这个事他不违法,买房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,而合同是买卖双方自愿签订,具有法律效应。买房后不论情况如何变化都应该按合同执行。开发商这次降价是市场行为,买卖双方都应当有契约精神。如果房子涨价,业主不会把涨价的钱补给开发商,同样的道理,房子降价,开发商也没有义务给业主补差价,除非合同有相关条款的明确约定。

从道义上讲,开发商降价幅度太大,确实对给业主带来沉重的打击,所以还是希望开发商在做出价格调整的时候,也多多考虑一下业主的心情。

对于房子大幅度降价的情况,应该如何避免和处理,网友也纷纷支招:

“商品房可以参照贵重商品的买卖规则,比如在未交付使用期间,可以约定保价期、可以退换货。既然是商品,买卖双方也就要接受它的涨跌情况,在保价期内跌价可以补差价,超过保价期限跌多少都没关系”。

“消费者十几年攒的首付,被开放商一降价没了!放在哪里也说不过去!商品并没有交付在消费者手里为什么不能退货呢?而且还是开放商先降价造成的!建议以后取消一切期房,房和证直接可以成交就办理”。

买房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商品房详细信息及周边房价情况,毕竟买房后要背负巨大的房贷压力,打工人挣钱本就不容易,再遇到刚买的房大幅度降价就更糟心了。

对于刚买几天的突然降价80万这事你怎么看?如果你是业主,你会接受吗?

关键词: 降价80万